关于取消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

来源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0-04-07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取消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深卫健发[2020]19号),自2020年4月1日起群众办理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后各街道办不再发放《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为了确保符合政策的孕妇享受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阶段拟采取“生育登记短信+医保窗查询”的模式代替《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即孕妇凭本人由政务短信平台发送且提示审批通过的“生育登记短信”、母婴保健手册和社保卡等资料挂号缴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无“生育登记短信”,须前往我院医保咨询窗查询,凭查询结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请新建档的孕妇提前按规定申报个人生育登记信息获取“生育登记短信”,以免因无生育登记信息而影响生育保险待遇。产科初诊相关信息请关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妇产科”微信公众号。

      感谢市民对我院的信任及体谅。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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